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受限于土地資源的供應限制,且國家加強農林耕地資源的保護,土地成為城市發展的稀缺資源,因此在一線或區域中心城市,往集約化和立體化方向成為當前我國城鎮化的發展主流。在此背景下,城市消防壓力面臨不小的壓力,為此,很多高樓大廈紛紛在大廈樓頂修建直升機停機坪,為在緊急情況下的消防救援增加途徑和措施。
從消防規定的角度看
《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規定建筑高度大于100m且標準層建筑面積大于1000m?的公共建筑,宜在屋頂設置直升機停機坪或供直升機救助的設施。其中直升機停機坪應符合下列規定:
1、 設置在屋頂平臺上時,距離設備機房、電梯機房、水箱間、共用天線等突出物不應小于5m;
2、 建筑通向停機坪的出口不應少于2個,每個出口的寬度不宜小于0.90m;
3、 四周應設置航空障礙燈,并應設置應急照明;
4、 在停機坪的適當位置應設置消火栓;
5、 其他要求應符合國家現行航空管理有關標準的規定。
由此可見,對于高層建筑,特別是建筑高度超過100m的高層建筑,人員疏散及消防救援難度大,設置屋頂直升機停機坪,可為消防救援提供條件。屋頂直升機停機坪的設置要盡量結合城市消防站建設和規劃布局。當設置屋頂直升機停機坪確有困難時,可設置能保證直升機安全懸停與救援的設施。
另外,為確保直升機安全起降,大樓在設置屋頂停機坪時要綜合考慮對停機坪承重,起降機型對大廈結構荷載的基本要求,并因地制宜,考慮雪荷載,風荷載等其他額外荷載因素。所以在規劃建設高架直升機場(樓頂停機坪)時應提前介入,減少后期改擴建的繁瑣。
雖然消防規定并未強制性要求所有大廈必須修建屋頂停機坪,但是按照目前的發展趨勢以及結合國外的發展經驗來看,直升機停機坪有望成為城市的標準配置,例如,此前深圳某知名房地產開發商因大廈樓頂未設置直升機停機坪,消防驗收無法通過,從而影響大樓的預售許可,故匆匆忙忙的找到筆者,待起降點完成后,整個大樓才通過消防驗收,由此可見,設置直升機停機坪是很有必要的。
當前各地方政府也鼓勵城區超高層以及綜合體設置直升機起降點,福建廈門、山東青島、濟南等地方政府出臺了具體的優惠政策,鼓勵開發商主動設置直升機起降點,例如杭州市政府在錢江世紀城地塊出讓協議中明確了超高層消防停機坪的設置要求,為此給房地產開發商減免了300-500萬的出讓價格。因此,不僅開發商、超高層建筑設計院也需要一定的前瞻性眼光,政府也需要有主動作為的服務意識,學會用發展的眼光看問題,也就是要用未來的眼光看待現在的問題。(中國民航網智庫專家 溫新壽)